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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按照《河南城建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接受调剂专业及计划数

我院2025年拟接收硕士研究生土木水利专业调剂考生,如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拟接收调剂人数
学习形式
085900
土木水利
1
全日制

备注:(根据生源和实际录取情况,专业招生计划会进行微调,可能增加,也可能减少)。

二、接收调剂的基本条件

1.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拟调入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单科成绩与总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剂考生的第一志愿报考的学科专业(领域)门类为工学(学科专业代码为08开头),且与我院接收调剂学科专业方向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参加初试的统考科目涵盖拟调入专业初试的所有统考科目,统考科目视为相同。统考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301)数学一或(302)数学二,(201)英语一或(204)英语二。

3.优先接收第一志愿为土木水利(0859)、水利工程(0815)、土木工程(0814)、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一级学科及其下设的二级学科、本科为数学与应用数学、数理基础科学、数据计算及应用和统计学专业的考生,按初试统考科目的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若生源仍不足则接受第一志愿为(08)工学门类的考生。

4.所有拟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必须保证学籍、学历的真实准确,若出现学籍学历等问题导致不能录取的,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5.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进行接收,否则无效。

三、调剂复试工作程序

1.我院调剂系统正式开放时间为4月8日0:00—12:00,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填写调剂志愿。若申请调剂生源不能满足调剂指标,我院将组织第二批次调剂(具体以调剂系统发布信息为准)。

2.考生填报志愿后,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所有填报我院调剂志愿的考生,在调剂志愿锁定时间内,原则上不办理考生申请解锁事宜。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我院未明确受理意见,系统自动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3.学院将通过调剂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应及时在规定时间内点击“确认”同意参加复试,考生确认参加复试后,学院对已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安排复试,具体复试方案请参照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https://jckx.huuc.edu.cn/info/1030/58

70.htm)。我院会给考生预留充裕的复试或待录取确认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已确认但不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被其他学校待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我校的调剂复试。

4.我院按1:1.5实行差额复试。合格生源比例不足时,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复试前考生须与我院签订诚信承诺书。

5.复试采用线下现场复试方式。

6.我院如有其他批次调剂,将另行公告,请关注河南城建学院研究生处招生网和学院网站的相关通知。

四、复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调剂考生需参加学院组织的调剂考生复试,其复试工作基本规范、复试要求、内容、方式、成绩评定、拟录取名单公示方式、公示时间等与一志愿考生相同。复试考生可登陆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查看参加调剂复试人员名单,具体复试时间及地点请持续关注我院网站通知。

现场复试参考方案如下表

时间

地点

具体内容

4月8日

14:30-15:00

报到:河南城建学院7#C308

报到时进行资格审查,须提供材料参照《数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4月8日

16:00-18:00

笔试:河南城建学院7C#406

笔试科目:与招生简章要求科目相同《力学综合》

4月8日

19:00-20:00

面试:河南城建学院7#C311

面试内容及流程参照《数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4月9日

8:00-12:00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河南城建学院7#C406

加试科目:与招生简章要求科目相同:《数值分析》、《理论力学》

五、调剂复试拟录取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确定待录取名单,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3.5)×60%+复试成绩×40%。

通过调剂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调剂系统内进行确认。考生确认后,即视为被我校待录取。请密切关注调剂系统内通知,我校给考生预留充裕的复试或待录取确认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或待录取资格。我校将撤销其待录取通知,递补其他考生。

六、联系咨询方式

有调剂意向的考生,提前联系我院咨询。

1.学院电话:0375-2089151

2.周老师:18239790100

3.咨询QQ群:252328471

4.学院邮箱:slx@huuc.edu.cn

七、其他

1.本细则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河南城建学院相关招生文件为准。

2.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3.本细则由数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河南城建学院数理学院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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