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理学院学生会是在学院党委领导下,校学生处、团委和各部门具体指导下的重要学生组织。是以“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为宗旨,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方针的学生组织。是学生与学校之间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在为师生服务、学校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加强学生会的制度建设,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关系,提高办事效率,促进校学生会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形式
主席团会议、部长例会、各部门工作例会。
二、会议要求
1、会议应以团结、务实、高效为基本原则。
2、会议主持人须提前十分钟到场,做好接待及准备工作,拟好会议提纲,并作好会议记录,以便查询。
3、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出席会议,不等迟到,不得过且过无故缺席,有事有病提前请假。
4、会议过程中,各出席人员均须集中精神,认真参与,积极讨论。会后必须认真执行会议布置的各项决议和任务,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三、会议纪律
1、学生干部除工作会议以外不准以学生会干部的名义组织其它会议,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2、所有会议应存会议记录。各部门工作例会、各分会对应部门工作例会的会议记录人由各部门负责。
3、凡参会人员有事缺,必须事先向会议负责人交请假条,如确实事出突然,不能会前请假,会后必须向会议负责人补假并说明原因,由会议负责人作好记录,口头请假无效。
4、凡迟到或未能参加会议的人员会后必须主动向会议主持人了解会议内容并执行会议所布置与本人有关的决议和任务。
5、会议迟到或早退两次作缺席一次,三次请假记作缺席一次,缺席一次者给予口头提醒,任期内无故缺席两次者,不得参与优秀学生干部评比。对无故缺席三次以上的学生干部,学生会给予辞退处理。
四、具体要求
(一)学生会主席团会议
1、主席团会议主要负责策划、组织参与学院学生会的各项重大活动,通报学院学生会各部门、各位委员的近期工作,讨论学院学生会人事安排的提议,确定学院学生会的日常工作重心。
2、主席团会议原则上每两周如开一次,地点为学生会办公室。
(二)学生会部长例会
1、部长例会是由学生会主席团召开的工作会议,它是执行以上各种会议所决定的各种决议和制度的得要环节,也是各部门总结工作并向主席团汇报的重要会议,它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
2、部长例会每月如开一次,具体时间一般为每月前两周,地点为学生会办公室。
3、部长例会主持人为校学生会主席,出席人员为学生会各部门部长。(如有特殊情况,由主管副主席批准,由副部长代理出席会议)
(三)各部门工作例会
1、部门例会出席人员为该部门正副部长。
2、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时间、地点由部长确定,并邀请副主席(主席)出席。
3、会议由部长主持,根据会议议程听取汇报本周的工作情况,对部门内部工作进行总结,布置本周工作任务。
4、部门例会之后,部长办公室部上交会议记录。
5、参会人员必须穿戴整齐,提前十分钟到场,并自觉到签到处签到。
6、参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如有特殊情况,应以书面形式向部长(或副部长)请假,否则一概以缺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