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佳晨,学号:121423106,系数理学院2023级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1214231班学生。
在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自2026年3月2日起至5月22日的教学过程中,该生累计旷课122学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根据《河南城建学院学生纪律处分规定》第三章第二十五条第(五)款,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建议给予魏佳晨开除学籍处分。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两周。如对本拟处理决定有异议,请自公示期满之次日起3日内,向数理学院提交申诉。逾期未提出申诉的,视为放弃申诉权利。学院将按程序上报学校作出正式处理决定。
特此公告。
河南城建学院数理学院
2026年9月24日